> 文章列表 > 拍卖加价幅度规定

拍卖加价幅度规定

拍卖加价幅度规定

拍卖加价幅度规定如下:

1. 起拍价为10万元以下(含10万元)的标的物,加价幅度不宜超过起拍价的2%。

2. 起拍价为10万元至100万元(含100万元)的标的物,加价幅度不宜超过起拍价的1%。

3. 起拍价为100万元以上的标的物,加价幅度不宜超过起拍价的0.5%。

加价幅度是指在拍卖过程中,每次应价增加的最小金额,用以防止恶意竞价。加价幅度可以是每单位基础上的加价,也可以是以总价为基础加价。

请注意,这些规定可能因地区和拍卖类型(如网络司法拍卖、土地拍卖等)而有所不同,具体规定应参照当地的相关法律法规

其他小伙伴的相似问题:

拍卖加价幅度在不同地区的规定有何差异?

司法拍卖中如何控制加价幅度?

网络司法拍卖的加价幅度如何设置?